發布日期 2017/10/06 14:16:13 更新日期 2024/03/29 17:01:15

授權命令

行政院

  指定第三方支付服務業為洗錢防制法第五條第三項第五款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不適用洗錢防制法第9條第1項申報規定(110年8月18日)
指定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從事與不動產買賣交易有關之行為適用第九條規定(110年8月18日)
指定洗錢防制法第五條第二項辦理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之範圍(110年4月7日)
指定律師、會計師、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為洗錢防制法第五條三項第五款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不適用第九條第一項申報規定(108年4月9日)
指定律師、會計師為第五條第三項第五款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指定地政士、不動產經紀業、律師、會計師不適用第九條第一項申報規定
指定第五條第三項第三款之公證人不適用同法第九條第一項申報規定
指定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為第五條第三項第五款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不適用第九條第一項申報規定
洗錢防制法第五條第四項所定辦理融資性租賃業務事業之範圍,指依商業團體法設立之租賃商業同業公會會員,且從事融資性租賃交易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110年12月14日修正)
金融機構對經指定制裁對象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及所在地通報辦法
銀行業及其他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金融機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實施辦法(110年12月14日修正)
證券期貨業及其他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金融機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保險公司與辦理簡易人壽保險業務之郵政機構及其他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金融機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辦理融資性租賃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會計師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辦理融資性租賃業務事業防制洗錢辦法
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指定期貨信託事業及期貨經理事業適用洗錢防制法
指定保險經紀人公司及保險代理人公司適用洗錢防制法
指定電子票證發行機構及電子支付機構適用洗錢防制法
指定槓桿交易商為洗錢防制法第五條第一項所稱之金融機構
指定外籍移工匯兌公司於經營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之範圍為洗錢防制法第5條第1項所稱金融機構(110年8月9日)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管理辦法
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
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

農業委員會

  農業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
農業金融機構對經指定制裁對象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及所在地通報辦法
農業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財政部

  記帳士暨記帳及報稅代理人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辦法(110年12月22日修正)
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111年11月4日修正)
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

經濟部

  銀樓業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辦法

數位發展部

  第三方支付服務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113年1月22日修正)

內政部

  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法務部

  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與其家庭成員及有密切關係之人範圍認定標準
資恐防制審議會之運作與制裁例外措施及其限制事項辦法
律師辦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作業辦法
洗錢防制法第十五條之二第六項帳戶帳號暫停限制功能或逕予關閉管理辦法

司法院

  公證人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指定第五條第三項第三款之公證人不適用同法第九條第一項申報規定

中央銀行

  訂定攜帶及寄送新臺幣出入境之限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外幣收兌處設置及收兌外幣注意事項
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111年1月26日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