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 2017/08/02 19:19:20 更新日期 2019/11/13 10:47:36

洗錢犯罪常為跨國性的犯罪,為有效打擊跨國洗錢犯罪、資助恐怖主義及資助大規模毁滅性武器擴散等,有賴各國政府凝聚共識並攜手合作。洗錢防制處積極參與國際防制洗錢組織,並透過與各國金融情報中心相互合作的機制以追查洗錢行為及扣押、凍結犯罪所得,使犯罪者無從享受其收益或投入後續犯罪。本處目前參與之國際防制洗錢組織有:

 

艾格蒙聯盟 The Egmont Group of Financial Intelligence Units 艾格蒙聯盟 Egmont Group of Financial Intelligence Units

FATF第29項建議:「各國應設立金融情報中心,作為統一受理及分析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報告及其他有關洗錢、相關前置犯罪及資恐有關資訊之國家機關,並分送分析結果。」

金融情報中心係提供世界各國執法機關情報交換之重要管道,各國金融情報中心於1995年在比利時布魯塞爾之艾格蒙宮決議設立艾格蒙聯盟,藉以共同協商合作方式,特別是情報交換範圍、訓練與技術分享。

我國是在1998年6月第六屆年會時加入,現行會籍名稱為(Anti-Money Laundering Division)AMLD, Taiwan。迄107年12月該組織有159個會員國,會員間透過安全網路進行情資交換。

 

亞太防制洗錢組織 The 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 亞太防制洗錢組織 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

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於1997年設立,為區域性防制洗錢組織(FATF-Style Regional Body,簡稱:FSRB),其目的在於協助其會員國接受與履行FATF 所制訂有關防制洗錢、打擊資恐及打擊資助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擴散之國際標準。

目前APG 計有41 個會員國、觀察員8 國及32 個國際組織觀察員,並為FATF 之準會員,我國係APG之創始會員國,名稱係「中華臺北」(Chinese Taipei)。我國得以APG 會員之身分參與FATF 之會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