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下稱:臺南市處)與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下稱:南機站)共同偵辦毒品案件,經報請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下稱:橋頭地檢署)陳俊宏檢察官指揮,會同高雄市調查處、屏東縣調查站及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內埔分局組成專案組,於114年3月6日同步在屏東縣潮州鎮與高雄市杉林區查獲兩處非法製毒工廠,分別為第三級毒品喵喵及第四級毒品先驅原料製毒工廠各1座,行動中查獲第四級毒品先驅原料2-溴-4-甲基苯丙酮純質淨重256公斤812.9公克、1-甲基苯基-1-丙酮純質淨重1,496.8公克、第三級毒品4-甲基甲基卡西酮純質淨重1,117.6公克及毒品咖啡包1,302包,並扣得大批製毒設備及原料,成功拘提犯嫌楊○○、辜○○、沈○○及張○○4人到案。
調查結果顯示,前揭查扣毒品數量足供超過60萬人次吸食,初估市值高達新臺幣3億元,全案已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經檢察官偵結後提起公訴。
本案追查始於113年間,臺南市處與南機站監控製毒集團時,發現楊○○等人涉嫌購買製毒原料及設備,並運往高雄市杉林區偏遠山區一處芭樂果園,經報請橋頭地檢署指揮後迅速成立專案組展開蒐證。
114年3月6日傍晚,辜○○等人駕駛1輛物流廂型車將毒品成品與半成品自果園運往屏東縣潮州鎮一處透天厝,專案組見時機成熟,隨即展開行動,當場逮捕辜○○,並拘提楊○○及沈○○,同步搜索上述兩處製毒據點。該芭樂果園地處偏遠、環境隱蔽,與最近農舍相距數百公尺,所有電力設施均由犯嫌自行架設,顯見其製毒作業專業化程度甚高。由於山區道路狹窄且無路燈,專案人員夜間摸黑攻堅,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完成搜索行動,再經比對犯嫌供述向上溯源,於4月1日拘提共犯張○○到案。
本次查獲毒品如流入市面,將對國人健康與社會安全造成嚴重危害,甚至侵蝕國家整體發展。調查局將持續貫徹政府「拒毒於彼岸、截毒於關口、緝毒於內陸」之政策目標,積極查緝重大毒品犯罪,民眾如有發現疑似毒品不法情事,應儘速向調查局提出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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