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民國97年7月21日起,本實驗室依新訂定之「法務部調查局辦理血緣關係鑑定案件收費標準(下稱本收費標準,請參閱下方連結)」規定,受理法院囑託、機關團體或民眾申請血緣關係鑑定。申請機關或民眾應先以電話、網路或書面方式預約受驗時間,受驗人須攜帶身分證、戶口名簿或護照等足資證明身分之證件正本,於排定之受驗時間親自到場。
血緣關係之案件型態如下:
以區別率最高之21個STR核心點位進行STR基因型分析,依需要輔以粒線體DNA序列分析法、Y STR與X STR基因型分析法,一等親血緣關係確認率可高達99.99%以上,其他親等確認率亦可達99%以上。
依本收費標準規定,每一受驗人基本收費新臺幣(下同)7,000元,為釐清非一親等血緣關係,視案情需要有必要增加輔助鑑定系統者,另加收鑑定費用(依第7條第2款、第3款辦理);領有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而經本局認定有申請鑑定之必要,免收鑑定費用(依第8條第1款辦理)。上述收費標準自113年7月29日起實施。
調查局受理申請單位:鑑識科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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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6d41@mji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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