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6/6/17 上午 11:54:45
更新日期:2026/3/3 下午 02:28:36
實驗室搬遷公告:
- 因應本局鑑識科學處搬遷作業,即日起暫停辦理刑事生物跡證、親緣及動植物種屬等DNA鑑定業務,預計於新址恢復受理日期如下:
(一)刑事生物跡證鑑定:115年3月16日。
(二)親緣及動植物種屬鑑定:115年2月23日。
- 搬遷異址認證期間,鑑定項目非屬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認證範圍。
- 新址: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聯絡電話:02-29642121分機6401。
科技運用 ─ 血緣關係鑑定(含受理民眾申請)
自民國97年7月21日起,本實驗室依新訂定之「法務部調查局辦理血緣關係鑑定案件收費標準(下稱本收費標準,請參閱下方連結)」規定,受理法院囑託、機關團體或民眾申請血緣關係鑑定。申請機關或民眾應先以電話、網路或書面方式預約受驗時間,受驗人須攜帶身分證、戶口名簿或護照等足資證明身分之證件正本,於排定之受驗時間親自到場。
血緣關係之案件型態如下:
- 親子關係鑑定
- 手足或半手足關係鑑定
- 祖孫關係鑑定
- 遠親關係鑑定(例如:叔姪、甥舅、姑姪、姨甥關係鑑定)
以區別率最高之21個STR核心點位進行STR基因型分析,依需要輔以粒線體DNA序列分析法、Y STR與X STR基因型分析法,血緣關係確認率可高達99.99%以上。
依本收費標準規定,每一受驗人基本收費新臺幣(下同)7,000元,為釐清非一親等血緣關係,視案情需要有必要增加輔助鑑定系統者,另加收鑑定費用(依第7條第2款、第3款辦理);領有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而經本局認定有申請鑑定之必要,免收鑑定費用(依第8條第1款辦理)。上述收費標準自113年7月29日起實施。
調查局受理申請單位:鑑識科學處
諮詢及受理專線:02-29642121轉6422,傳真電話:02-22432568
電子信箱:6d41@mjib.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