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 2019/05/30  17:06:03
        更新日期 2025/04/14  11:15:16
                        
                    
                    為確實保障民眾之權益,鼓勵民眾踴躍檢舉不法,本局針對職掌及階段性任務接受陳情 (檢舉)之方式為:
	- 電話檢舉:
 在局本部及各外勤單位均設置專線檢舉電話,並派有專任調查人員接談處理。
 
- 親自檢舉:
 民眾親自至局本部或各外勤單位檢舉陳情,均有專任調查人員接談處理。
 
- 信函檢舉:
 在各縣市設置專用檢舉信箱,檢舉函件屬本局職掌範圍者由本局處理,否則酌視內容函轉權責機關參處;函復檢還理由或提供參考建議。
 
- 線上檢舉:
 利用本網站所附之電子 
 
 檢舉信箱,投訴檢舉信函。(處理流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