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跨國追緝毒品案主嫌黃○為自泰返臺歸案

發布日期 2025/06/13 19:14:59 更新日期 2025/06/13 19:16:47 公共事務室
臺泰跨境執法再創佳績!調查局與泰國執法機關合作,於本(114)年6月12日由本局駐泰法務秘書、刑事局駐泰警務秘書共同押解外逃通緝犯黃○為搭機返臺歸案。
  調查局跨國追緝毒品案主嫌黃○為自泰返臺歸案

        臺泰跨境執法再創佳績!調查局與泰國執法機關合作,於本(114)年6月12日由本局駐泰法務秘書、刑事局駐泰警務秘書共同押解外逃通緝犯黃○為搭機返臺歸案。

        黃○為涉嫌自泰國訂購毛重5.863公斤第3級毒品愷他命,以罐裝矽利康包裝做為掩飾夾藏,於109年11、12月間指示共犯覓得收件人頭,以新臺幣(下同)5萬元之代價收受毒品包裹,再委由不知情國際快遞業者於110年1月間運送來臺。嗣經財政部關務署會同本局臺北市調查處共同偵辦,並移送臺北地方檢察署起訴,最高法院於113年1月3日判決黃○為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定讞。惟黃○為於執行前即潛逃出境,臺北地方檢察署於113年8月15日對黃員發布通緝,本局嗣於同年9月間提列為外逃對象。

經調查局駐泰國法務秘書協請泰國執法機關協助追緝,查知黃○為於113年5月間因持用偽變造護照入境泰國遭警方逮捕、關押,本年5月31日黃員因服刑期滿送至泰國曼谷移民局外國人拘留中心等待遣返,經與泰方多次聯繫協調,終順利押解黃○為於6月12日搭乘中華航空班機返台,預計於下午3時30分抵達桃園機場,由本局臺北市調查處執行逮捕,並解送臺北地方檢察署歸案,充分展現本局跨國執法追緝外逃通緝犯之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