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偵辦國人鄭○等鎖定吸收跨黨派從政青年涉犯國家安全法案

發布日期 2026/01/26 11:29:48 更新日期 2026/01/26 11:30:21 公共事務室
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於民國(下同)110年主動發掘國人鄭○及胡○為中共在臺發展組織及刺探、收集機密,案經蒐證完備報請臺灣高等檢察署(下稱高檢署)指揮偵辦,高檢署自114年9月起指揮本局臺北市調查處、新竹市調查站,執行4波偵辦行動,搜索14處所、約談2人、查證10人,鄭○及胡○2名犯罪嫌疑人遭臺灣高等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迄今,該署於115年1月26日以鄭、胡2人違反國家安全法偵結起訴。
調查局偵辦國人鄭○等鎖定吸收跨黨派從政青年涉犯國家安全法案

        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於民國(下同)110年主動發掘國人鄭○及胡○為中共在臺發展組織及刺探、收集機密,案經蒐證完備報請臺灣高等檢察署(下稱高檢署)指揮偵辦,高檢署自114年9月起指揮本局臺北市調查處、新竹市調查站,執行4波偵辦行動,搜索14處所、約談2人、查證10人,鄭○及胡○2名犯罪嫌疑人遭臺灣高等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迄今,該署於115年1月26日以鄭、胡2人違反國家安全法偵結起訴。

        國人鄭○為確保在陸經商利益,致遭中共情工人員物吸,擔任中共統戰部外圍組織廣州地區負責人,賦予返臺伺機吸收在臺協力者任務。鄭○即吸收行政院前退休官員胡○赴陸,面晤中共對臺工作小組成員,要求胡○在臺吸收我現退役軍人,收集軍事機密外,更鎖定初入政壇之各黨派年輕世代,掌握各級黨政部門及民意機關內密訊息及機密資訊,並要求吸收對象赴陸與中共對臺工作小組成員面晤,嗣由中共情工人員認證工作條件及單線交付任務,鄭、胡在臺從事發展組織及刺探、收集機密資訊等不法犯行,已對我國家安全造成重大危害。

        中共在臺發展組織向以物吸曾接觸軍事機密之現退役軍人為主,惟本案中共吸收拉攏對象則是鎖定年輕之政治工作者,希藉由渠等潛藏在我黨政部門及民意機構內,進而伺機刺探、收集機敏資訊以換取報酬,顯見中共情工手法不斷進化,接觸對象層面亦更加廣泛。本局將持續機先掌握不法線索並精進偵查作為,以有效遏止中共對臺滲透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