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黃副局長義村及文副局長瀚將於本(113)年1月16日屆齡退休,另配合本年1月1日修正公布之本局組織法第5條,增列副局長1名。經法務部核定,本局孫主任秘書承一、臺北市調查處吳處長富梅及廉政處吳處長以公3員陞任副局長;通訊監察處余處長尚賢陞任主任秘書,均於本年1月16日生效。
孫副局長承一係調查班第23期結業,曾任新北市調查處雙和調查站主任、臺東縣調查站主任、彰化縣調查站主任、臺北市調查處副處長、保防處處長、臺北市調查處處長等職務,112年2月24日陞任主任秘書迄今。孫副局長學有專精,歷練完整,將督導本局國安相關工作。
吳副局長富梅係調查班第26期結業,曾任新北市調查處簡任秘書,資通安全處專門委員、副處長、處長及本局主任秘書等職,後於112年2月24日調任臺北市調查處處長迄今。吳副局長前於資通安全處任職期間即規劃本局科技領域長期發展計畫,日後將督導本局科技偵查、資通安全、通訊監察及鑑識等相關工作。
吳副局長以公係調查班第26期結業,曾任臺北市調查處機動工作站主任、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主任、臺北市調查處副處長,於111年1月19日陞任廉政處處長迄今。吳副局長自基層起即承辦各類案件,辦案經驗豐富,在廉政處處長任內督導廉政、賄選查察業務,著有佳績,爾後將督導本局廉政、經濟犯罪防制、毒品防制、洗錢防制等犯罪調查工作。
余主任秘書尚賢係調查班第25期結業,曾任臺北市調查處大安調查站主任、新竹市調查站主任、資通安全處副處長、資通安全處處長等職,112年2月24日調通訊監察處處長迄今。余主任秘書內外勤經驗豐富,善於協調溝通,將協助督導本局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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