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調查局南投縣調查站偵辦首宗選舉誣告案經法院判決處刑

發布日期 2024/03/29 09:37:13 更新日期 2024/03/29 09:37:24 公共事務室
法務部調查局南投縣調查站(下稱本站)針對各級選舉查察專案,均貫徹嚴查嚴辦境外勢力介選、暴力介選、賄選、假訊息妨害選舉及選舉賭盤等各類妨害選舉案件之決心,俾以維護選舉之公平、公正。112年3月4日舉行第10屆立法委員南投縣第2選區缺額補選,惟投票日前1 (3) 日,一名不具本次補選投票資格之曾姓民眾前來本站提出檢舉,誣指南投縣南投市某里長發放新臺幣1,500元工作費,要求曾員及其家人投票支持某立法委員候選人,因曾員戶籍地並非上揭立法委員補選之選區,經本站人員質疑曾員所述並告知檢舉虛構犯罪事實可能構成誣告罪名,曾員隨即表示不願繼續檢舉,並拒絕在筆錄上簽名後逕行離去。
法務部調查局南投縣調查站偵辦首宗選舉誣告案經法院判決處刑

法務部調查局南投縣調查站(下稱本站)針對各級選舉查察專案,均貫徹嚴查嚴辦境外勢力介選、暴力介選、賄選、假訊息妨害選舉及選舉賭盤等各類妨害選舉案件之決心,俾以維護選舉之公平、公正。112年3月4日舉行第10屆立法委員南投縣第2選區缺額補選,惟投票日前1 (3) 日,一名不具本次補選投票資格之曾姓民眾前來本站提出檢舉,誣指南投縣南投市某里長發放新臺幣1,500元工作費,要求曾員及其家人投票支持某立法委員候選人,因曾員戶籍地並非上揭立法委員補選之選區,經本站人員質疑曾員所述並告知檢舉虛構犯罪事實可能構成誣告罪名,曾員隨即表示不願繼續檢舉,並拒絕在筆錄上簽名後逕行離去。

案經本站報請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李英霆指揮偵辦,並經曾員坦承誣告犯行,嗣由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於113年3月12日判處曾員有期徒刑2月。

本屆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已於113年1月13日順利完成,未來各級選舉仍將依序舉行,本站將持續與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密切聯繫,秉持「有聞必查,有據必辦」原則,共同查緝打擊妨害選舉案件,呼籲民眾切勿誣告,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