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同仁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乙情,說明如下

發布日期 2025/10/29 15:52:10 更新日期 2025/10/29 15:52:31 公共事務室
時任本局臺北市調查處劉姓調查專員因涉及不法,經本局主動立案發交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調查,並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嗣於今(22)日配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執行搜索、約談及查證等偵辦作為。本局再次重申,調查人員應廉潔自持,如有涉及不法,嚴予究責,絕不寬貸。
本局同仁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乙情,說明如下

        時任本局臺北市調查處劉姓調查專員因涉及不法,經本局主動立案發交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調查,並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嗣於今(22)日配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執行搜索、約談及查證等偵辦作為。本局再次重申,調查人員應廉潔自持,如有涉及不法,嚴予究責,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