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調查站偵辦移送宜蘭市民代表會主席林O勇等涉嫌貪瀆案

發布日期 2022/03/16 16:32:27 更新日期 2022/03/16 16:32:37 公共事務室
法務部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調查發現宜蘭市民代表會主席林O勇疑似藉由職務上之機會,以公務車製造假車禍詐領保險金,遂立即函報繫屬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於111年1月18日至宜蘭市民代表會及林O勇住家等7處所執行搜索,並約談林O勇在內之3位犯罪嫌疑人及14位證人到案說明,查出林O勇於110年6月17日中午,駕駛自有奧迪汽車行經宜蘭市大福路1段不慎自撞路邊電線桿,因該車僅投保「丙式」車體損失險,自撞事故無法申請汽車險理賠,林O勇發現維修金額過大,遂與代表會駕駛陳O偉2人共謀,以投保「甲式」車體損失險之宜蘭市民代表會主席專用公務車,由林O勇指示陳O偉與私人司機鄧O翰駕駛該公務車(事先將行車記錄器拆除),於同日20時許在前揭路段假意「追撞」已毀損之奧迪汽車後報警,經轄區員警到場處理並製作道路交通事故登記聯單,由林O勇本人在駕駛當事人欄簽名。
宜蘭縣調查站偵辦移送宜蘭市民代表會主席林O勇等涉嫌貪瀆案

        法務部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調查發現宜蘭市民代表會主席林O勇疑似藉由職務上之機會,以公務車製造假車禍詐領保險金,遂立即函報繫屬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於111年1月18日至宜蘭市民代表會及林O勇住家等7處所執行搜索,並約談林O勇在內之3位犯罪嫌疑人及14位證人到案說明,查出林O勇於110年6月17日中午,駕駛自有奧迪汽車行經宜蘭市大福路1段不慎自撞路邊電線桿,因該車僅投保「丙式」車體損失險,自撞事故無法申請汽車險理賠,林O勇發現維修金額過大,遂與代表會駕駛陳O偉2人共謀,以投保「甲式」車體損失險之宜蘭市民代表會主席專用公務車,由林O勇指示陳O偉與私人司機鄧O翰駕駛該公務車(事先將行車記錄器拆除),於同日20時許在前揭路段假意「追撞」已毀損之奧迪汽車後報警,經轄區員警到場處理並製作道路交通事故登記聯單,由林O勇本人在駕駛當事人欄簽名。

        嗣後,林O勇指示陳O偉持相關資料向產險公司申請保險理賠,產險公司查覺該車禍案件有異,遂指派保險理賠員至轄區派出所調閱監視器影像,林O勇及陳O偉知悉後擔心假車禍犯行遭保險公司發現,遂由陳O偉撤回理賠申請,林O勇、陳O偉前揭所為,涉嫌詐領保險理賠金新臺幣(下同)140萬1,777元未遂。宜蘭縣調查站將全案移送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偵辦,檢察官諭知林O勇及陳O偉分別以30萬元及10萬元交保候傳,該署並於111年3月15日依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2項、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未遂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