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局高雄市調查處顏副處長於昨(7)日晚間,在LINE接到大學同學傳來有關院長簽名影片訊息,渠即隨興轉傳到調查班群組,不久另一大學同學傳來告知影片是假的,渠準備再傳送「假訊息警語」至調查班群組時,正巧接獲長官詢問電話,自覺不妥,即逕行收回該影片訊息,致未傳送警語訊息。
二、在顏員傳送該影片訊息之前,網路即已流傳相同訊息,影片上方連結之文字訊息亦非渠所書寫,故渠並非該假訊息源頭,更無所謂有預設特殊立 場、移花接木或公器私用等情。渠對於自己輕率轉傳,之後又未及時加註警語妥善處置,造成外界誤解及本局形象受損,深感抱歉。
三、本局督察處已就顏員轉傳乙事積極瞭解查處中,如確有違反本局相關規定,將嚴予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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