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事實
賴志昌自2004年間起,受雇上市公司寶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寶成公司),並自2004年4月30日起至2006年8月擔任寶成公司轉投資寶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寶建公司)業務部副理,負責面板模組塑膠複合材料銷售業務,於2005年間私自設立MARCO INTERNATI ONAL Co.,LTD.(註冊地為賽席爾,下稱MARCO公司)與巨大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後,向寶建公司協理黃長澤等偽稱配偶梁森華在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友達公司)任職,寶建公司欲成為友達公司面板模組塑膠複合材料供應商,需委由MARCO公司與巨大公司代理銷售,黃長澤同意MARCO與巨大公司居間抽取銷售金額0.5%至5%不等佣金;賴員另向友達公司之供應鏈瑞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瑞儀公司)偽稱MARCO等公司係寶建公司之代理商,致瑞儀公司誤信而向MARCO等公司下單,致寶建公司因而自95年迄100年間,損失銷售利益計新台幣(下同)1億6453萬64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