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 2019/05/30 17:06:03
更新日期 2025/04/14 11:15:16
為確實保障民眾之權益,鼓勵民眾踴躍檢舉不法,本局針對職掌及階段性任務接受陳情 (檢舉)之方式為:
- 電話檢舉:
在局本部及各外勤單位均設置專線檢舉電話,並派有專任調查人員接談處理。
- 親自檢舉:
民眾親自至局本部或各外勤單位檢舉陳情,均有專任調查人員接談處理。
- 信函檢舉:
在各縣市設置專用檢舉信箱,檢舉函件屬本局職掌範圍者由本局處理,否則酌視內容函轉權責機關參處;函復檢還理由或提供參考建議。
- 線上檢舉:
利用本網站所附之電子
檢舉信箱,投訴檢舉信函。(處理流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