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 2017/02/23 15:35:35
更新日期 2024/04/26 10:33:42
Step02
專責人員
Step03
電腦建檔
- 依陳情檢舉問題回復
- 函轉權責機關參處並副知陳情檢舉人
Step04
移轉本局相關業務單位處理
Step05
偵處、偵結、移送
Step06
回復檢舉人
函復、電子郵件或電話告知結果
Step 01
Step 02
民眾進入「
陳情檢舉信箱」寫入陳情檢舉資料,以電子郵件寄送本局,該系統旋自動寄發陳情檢舉人確認信件。
(惠請儘可能提供詳細的資料,包括涉嫌人何人、何事、何地、如何違法,以利研判及後續查證)
Step 03
Step 04
本局負責「
陳情檢舉信箱」的專責人於電腦建檔,並依陳情檢舉的問題回復、或函轉權責機關參處並副知陳情檢舉人、或移本局相關業務單位處理。
Step 05
Step 06
本局相關業務單位立案後,在分文給相關偵辦單位偵處、案件偵結、移送後,再以本局名義函復、電子郵件回復或口頭(電話)婉告陳情檢舉人結果,並予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