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 2017/02/23 15:35:35 更新日期 2024/04/26 10:33:42

Step01

陳情檢舉信箱

何人、何時、何地、如何違法

Step02

專責人員

 

Step03

電腦建檔

 

  • 依陳情檢舉問題回復
  • 函轉權責機關參處並副知陳情檢舉人

Step04

移轉本局相關業務單位處理

 

Step05

偵處、偵結、移送

 

Step06

回復檢舉人

函復、電子郵件或電話告知結果

 
 

Step 01
Step 02

民眾進入「陳情檢舉信箱」寫入陳情檢舉資料,以電子郵件寄送本局,該系統旋自動寄發陳情檢舉人確認信件。
(惠請儘可能提供詳細的資料,包括涉嫌人何人、何事、何地、如何違法,以利研判及後續查證)

Step 03
Step 04

本局負責「陳情檢舉信箱」的專責人於電腦建檔,並依陳情檢舉的問題回復、或函轉權責機關參處並副知陳情檢舉人、或移本局相關業務單位處理。

Step 05
Step 06

本局相關業務單位立案後,在分文給相關偵辦單位偵處、案件偵結、移送後,再以本局名義函復、電子郵件回復或口頭(電話)婉告陳情檢舉人結果,並予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