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調查局破獲首宗民間公證人 勾結詐團偽造代筆遺囑騙光獨居老人遺產

發布日期 2024/09/05 17:37:39 更新日期 2024/09/06 10:31:29 公共事務室
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偵辦「民間公證人勾結詐團蔡姓首腦偽造死亡獨居老人遺囑詐取遺產案」,於113年7月23日、7月24日及9月5日在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鄭少?指揮下偕同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共同執行搜索、約談,突破釐清集團成員任務分工及犯罪模式,不法所得達新臺幣1億4千萬餘元。
法務部調查局破獲首宗民間公證人 勾結詐團偽造代筆遺囑騙光獨居老人遺產

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偵辦「民間公證人勾結詐團蔡姓首腦偽造死亡獨居老人遺囑詐取遺產案」,於113年7月23日、7月24日及9月5日在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鄭少珏指揮下偕同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共同執行搜索、約談,突破釐清集團成員任務分工及犯罪模式,不法所得達新臺幣1億4千萬餘元。

詐團蔡姓首腦(A)篩選出獨居老人死亡多年無人繼承遺產個案,如無繼承人或繼承人長住國外未返國者,即編排劇本由集團成員、里長等充作「代筆遺囑」之見證人、受遺贈人及代筆人等角色,佯為被繼承人生前身體羸弱無法親自撰寫遺囑,嗣由蔡姓律師(B)以民間公證人身分,於代筆遺囑附件蓋印民間公證人鋼印及簽名式,以加強私文書公信力,再持向相關稅務、戶政、地政、金融機構申請移轉過戶不動產及動產至「受遺贈人」名下,致前述機關(構)人員見此民間公證人權威性戳印而陷於錯誤,誤信代筆遺囑為真實文書而同意進行過戶手續。

詐團蔡姓首腦(A)於「受遺贈人」順利成為遺產所有權人後,即指示變價,與集團成員等「有功人員」朋分不法所得,並交付蔡姓律師(B)與公定認證費用顯不相當之大額賄款,完成整個詐騙行為。

案經臺北市國稅局監察室發現異常,由臺北市調查處立案偵辦,經專案人員不眠不休,甚至於7月24日凱米颱風停班停課日亦動員30餘名調查官持續追查,終突破案情,查獲蔡姓首腦、集團重要幹部及見證人、受遺贈人、代筆人之集團性詐欺行為。

此類詐欺集團利用假冒合法繼承人身分等方式非法取得財產,經調查局鍥而不捨地深入追查,終能有效保障民眾合法財產、維護法律公正性,並增強法律威懾力。調查局呼籲,民眾應提高相關詐騙手法之認識及加強警惕,避免有心人士可乘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