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 2017/09/04 14:24:49 更新日期 2021/04/27 13:56:10
體檢規定
  1. 本考試應考人於第一試錄取通知送達十四日內,應繳交試務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所出具之體格檢查表。
  2. 體格檢查不合格或未依規定期限繳交體格檢查表者,不得應第二試。
  3. 前項體格檢查之標準,依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規則附表三之規定辦理。
  4. 錄取人員報到受訓後,必要時得經法務部調查局指定之公立醫院辦理體格複檢, 其標準與應考時之檢查標準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