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 2017/04/18 17:59:31
更新日期 2022/04/25 17:19:06
報名日期及方式 |
- 網路報名登錄程序完成後,如經網路報名資訊系統提示「免繳報名相關表件」者,毋須繳交報名書表、身分證件及應考資格等書面證明文件,但仍應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繳費,繳款證明由應考人自行妥善留存。應考人於網路報名資訊系統所填具之基本資料,將透過戶役政機關之資料進行檢核。
- 網路報名登錄程序完成後,如經網路報名資訊系統提示「須繳驗報名相關表件」者,於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完成報名資料登錄及繳費後,務必下載列印報名書表,連同相關證明文件(如學歷證明、職業證書、工作經驗證明、姓名罕見字申請表、國民身分證影本、應考權益維護措施申請表及報名費減半優待證明等),須於111年5月13日(星期五)前(含當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報名表件至指定地點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或未寄達者,則考試報名視為無效,不得補件。
※111年應屆畢業生擬以學歷資格報考,於報名期間未及繳交應考資格證明文件者,原不具應考資格,但經申請同意准予附條件應考者,其畢業(學位)證書影本至遲應於各該類科考試第1天第1節考試前繳驗;未能於考試舉行前1日具備應考資格、逾期未繳驗或所繳應考資格證明文件審查不合格者,不得應考。如有入場應試情形,已應考之科目均不予計分,不另行通知。
- 報名表郵寄地點:116203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二科
- 報名、證件補驗、考試、體格檢查等詢問事項,請洽:(02)2236-9188轉3741、3742、3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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